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219351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3533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8180人,增长率7.77%,年平均增长率为0.7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811291户,集体户31276户,家庭户人口为2080638人,集体户人口为11288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2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区县人口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区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7个区县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区县有2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1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2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1个,少于10万人的区县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区县合计人口145.33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为66.25%。
表2-1 各地区人口
地 区 | 人口数(人) | 占全市人口比重 (%) |
全 市 | 2193518 | 100.00 |
东营区 | 547***3 | 24.97 |
河口区 | 197***8 | 9.01 |
垦利区 | 257104 | 11.72 |
利津县 | 238189 | 10.86 |
广饶县 | 521742 | 23.79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383909 | 17.50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47283 | 2.16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05555人,占50.40%;女性人口为1087963人,占49.6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2下降为101.62。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区县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区县有1个,在100至110之间的区县有5个,在110以上的区县有1个。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 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市 | 50.40 | 49.60 | 101.62 |
东营区 | 50.00 | 50.00 | 100.01 |
河口区 | 50.67 | 49.33 | 102.73 |
垦利区 | 50.11 | 49.89 | 100.46 |
利津县 | 50.20 | 49.80 | 100.80 |
广饶县 | 50.97 | 49.03 | 103.95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49.94 | 50.06 | 99.76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53.94 | 46.06 | 117.10 |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80498人,占17.35%;15-59岁人口为1365798人,占62.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7222人,占20.3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0201人,占15.5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9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60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年 龄 | 人口数(人) | 比重(%) | |
总 计 | 2193518 | 100 | |
0-14岁 | 380498 | 17.35 | |
15-59岁 | 1365798 | 62.27 | |
60岁及以上 | 447222 | 20.39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340201 | 15.51 |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7个区县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0%以上的区县有1个,在60%以下的区县有2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0%的区县有1个,10%以下的有1个。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2]
单位:%
地 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 及以上 | ||||
全 市 | 17.35 | 62.27 | 20.39 | 15.51 |
东营区 | 16.55 | 62.92 | 20.53 | 15.96 |
河口区 | 14.74 | 62.88 | 22.38 | 17.61 |
垦利区 | 18.59 | 59.86 | 21.55 | 16.20 |
利津县 | 14.27 | 58.91 | 26.82 | 20.69 |
广饶县 | 17.78 | 60.18 | 22.04 | 16.53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77 | 66.41 | 12.82 | 9.19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13.69 | 71.35 | 14.96 | 11.73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因四舍五入原因个别地区县分项比重之和不等于100。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43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4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80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268人增加为2199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493人减少为170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33人减少为293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2124人减少为19513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全 市 | 21994 | 17079 | 29356 | 19513 |
东营区 | 27174 | 20004 | 26345 | 16212 |
河口区 | 20714 | 19253 | 28977 | 20557 |
垦利区 | 16584 | 15695 | 31674 | 22543 |
利津县 | 12160 | 10331 | 38281 | 25172 |
广饶县 | 14625 | 14091 | 34242 | 23802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34138 | 19898 | 20695 | 13139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29006 | 25720 | 24***3 | 12833 |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21年提升至10.58年。
7个区县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58年以上的区县有3个,在10.58年至9年之间的区县有3个,在9年以下的区县有1个。
表5-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 2020年 | |
全 市 | 10.58 | |
东营区 | 11.32 | |
河口区 | 10.45 | |
垦利区 | 9.94 | |
利津县 | 8.90 | |
广饶县 | 9.60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12.34 |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11.80 |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0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348人,文盲率[3]由4.89%下降为3.06%,下降1.8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东营市统计局
东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67251人,占71.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26267人,占28.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45607人,乡村人口减少18742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4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82769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252432人,流动人口为57526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51002人,增长73.63%;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81099人,增长253.88%;流动人口增加169903人,增长41.9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区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区县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区县或地级区县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