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城国际广场裙楼分割的公示
2013年3月,我局受理了卢立英女士关于名城国际广场裙楼分割的申请,有关修改内容说明如下:一、原一层商场原有3间现内部分割为78间商铺;二、二层商场原有2间现内部分割为107间商铺;三、商业一层到商业二层增加自动扶梯,封闭住宅电梯到商场二层入口。(如图)
分割前
分割后
因上述修改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上述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上述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相关利害关系人(本期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五日内(2013年4月 28日18:00前)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公示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及名城国际广场现场一并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郐工 电话:0755-28918629 传真:2892030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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