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公证助孩子健康成长
近日,高青县公证处来了一位面容憔悴的、精神恍惚的中年男子,前来咨询能否为其办理公证,当问及办理什么公证时,便说不清楚。公证员对其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经询问得知,该青年男子姓刘,系再婚,再婚后妻子对其抚养的与前妻的女儿十分苛刻且非打即骂,孩子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又阻止不了,为此很是苦恼。公证员了解情况后,积极为当事人建言献策,告知其可以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但前提是其前妻有能力抚养好孩子且孩子愿意跟随其生母共同生活。刘某当即与其前妻取得了联系,经公证员耐心劝说其前妻同意抚养孩子。随后,刘某带着其女儿刘洁(化名)与前妻办理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在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刘某热泪盈眶得说:“谢谢你们,是你们的关心与帮助,才让我的孩子的未来有了保障。”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希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幸福的童年,不仅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高青县公证处作为社会的一个服务性机构,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职能,勇担社会责任,为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