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预防性体检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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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含涉企收费和涉及个人等事项的收费。
财政局经核对《2016年淄博高新区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高新区此次需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环保局的环境监测服务费、房管处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检测费和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质监分局的计量收费;需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卫生监督所的预防性体检费、地事局的婚姻登记费。
财政局及时通知相关执收单位,确保执收单位做好停止收费、票据核销及UK注销工作。建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当年部门预算。如存在以前年度欠缴、需按原渠道征收资金的情况,执收单位需尽快办理补缴手续。
赵文 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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