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防空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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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本报桓台讯 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行防空警报和灾害警报试鸣的通知》,定于200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和灾害警报试鸣。届时,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据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的灾害警报信号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警报试鸣顺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害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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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12: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