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服务纳入绩效考核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4月19日,桓台县卫生局对进一步规范全县孕产妇和0-3岁儿童保健服务提出要求。
县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孕产妇保健和0-3岁儿童保健服务已经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服务费用列入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要求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县卫生局强调,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服务,须安装微机信息管理系统,适时进行保健服务信息录入和打印填报保健情况记录单,按时填报各项统计表,每月例会按时上报县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绩效考核办法,依据各医疗保健机构上传保健服务信息情况和上报保健情况记录单情况,对辖区内孕产妇和0-3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县卫生局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下拨相关经费。
(伊丕香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