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 营口市将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日前,从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营口市民政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方针,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今年,营口市民政工作将继续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按照“做实、做精、做强”的三年目标,突出“精准、质量、共治、增能、规范”等各方面建设。通过“放大镜”对焦救助政策,“显微镜”剖析救助数据,“望远镜”瞭望救助经验的方法,大力提高救助标准和水平,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将得到全面提高。
提高标准后,城市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390元。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7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30元。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待遇补助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7%。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00元,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