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开展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
1月11日,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发布《关于组织参加“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统一部署安排,山东学习平台启动“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Ta改变了我”两大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聚焦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通过对过年集体记忆的书写,抒发共同的乡愁,重新审视春节这一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宝贵价值和独特作用,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凝聚精神力量。可以通过过年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或者通过对过往春节的回顾,以及与父母亲人跨越时空的“线上团聚”等方式,记录民俗风情的变迁,书写和过年有关的亲情、友情、爱情、家风、家训等温情故事,展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人们共同的文化根脉、民族情感和精神追求,激发人们为更加美好生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动力。
(二)“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聚焦庆祝***成立100周年,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从大众视角诠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满怀激情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我”说起,以小见大展现全国各族人民在以***同志为核心的***领导下,团结一心、顽强奋斗、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伟大成就。可以结合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疫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心使命、中国梦等重大主题,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党组织,乃至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我”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者姿态。
二、征文时间
1.“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3月31日;
2.“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7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图文稿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微视频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0分钟,格式MP4。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名义,请在投稿时注明作者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便于后期追溯。
5.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学习平台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四、投稿方式
征文一律通过邮件投稿。稿件或邮件请务必注明“【强国征文】征文主题+文章标题”,文末注明作者、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集体投稿的注明所有人的名字及一个人的联系方式。图文稿件必须配有相关图片,要求像素清晰,不少于500KB,配图需以***形式发送,勿插入到文档中。
1.教体系统稿件统一发送至区教体局投稿邮箱:zcjtd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5181269。
2.其他稿件可发送至《淄川工作》编辑部邮箱:zichuangongzuo@126.com,联系电话:5159996。
五、作品展示及运用
所征稿件将择优在《淄川工作》、“淄川工作”微信公众号刊发,选用作品将在“学习强国”山东学习平台、淄博学习平台“强国征文”栏目进行集中展示,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APP端、PC端“强国征文”频道和APP端“推荐”频道的专题进行展示。
各镇、街道、开发区至少报送5篇稿件,区直各部门单位至少报送1篇稿件。
(中共淄川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