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8月13日召开任命曾永祥为市政府副市长
昨日下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青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伍德凤,秘书长黄立强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春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及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了《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表决稿)》和《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梅州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梅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的决定》以及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在审议《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条例出台后的宣传普及和监督实施工作,务实高效推进条例实施,促进条例发挥作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 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梅州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化解收支矛盾;要重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投入;要充分发挥梅州全域属原中央苏区的优势,更多向中央和省申请更多项目、资金、政策,推动梅州健康发展、长远发展;要加强预算资金监督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1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重视支持企业发展,加大项目储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度;要更好研究和落实内循环问题,推动市场消费和经济发展。
在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完善未成年人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齐心协力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8月13日在梅州城区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曾永祥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向曾永祥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曾永祥作了简要的任职发言。(记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