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部署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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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镇街监管机构和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监测、生产指导、技术培训、抽样检测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二是强化考评机制,完善考核内容。合理安排考核内容,设置考核分值,坚持监管绩效与监管工作量并重的方针,进一步扩大抽检范围,提升生产档案追溯监管水平。三是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源头安全。依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推进农产品专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规模化生产基地、农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自律性检测、产地准出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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