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项目大湾村地块原大湾瓷砖厂私人部分征收补偿公告
原大湾瓷砖厂位于华润项目大湾村地块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为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征地拆迁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葛店镇大湾村村民委员会,葛店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 5 月28日对大湾瓷砖厂私人部分下达了退厂通知。
被征收人原大湾瓷砖厂私人部分,共计建筑11栋,实际测绘建筑面积6336 平方米,产权归属不明(企业内建筑无产权证明相关文件)。征收部门通过征求意见,选定武汉天马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
因产权不明,导致华润项目大湾村地块企业(私人部分)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严重影响该地块整体推进建设进程。据此,征收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及《 华润项目大湾村八屋湾原大湾瓷砖厂(私人部分)征收补偿预算安置方案》,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被征收人华润项目大湾村地块企业作出以下补偿:被征收华润项目大湾村地块(原大湾瓷砖厂私人部分)企业的评估价值为 4372660元,其中:房屋价值为3970320元,附属物价值为382180元,搬迁费20160元,合计补偿金额为:4372660元。(详情见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
二、征收补偿款已专户存储,被征收人待产权明确后随时可以领取。
三、此公告发布15内,相关产权人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我管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此地块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除。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