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送达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公告
莱芜市业美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莱芜市业美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一案,我单位拟作出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我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莱高审批听告字〔2021〕004号),因我单位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你公司,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莱高审批听告字〔2021〕004号),现依法公告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莱高审批听告字〔2021〕004号)可在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78867522
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2021年9月14日
业美商贸公司--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