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
结合学习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机制、拓宽服务内容,县综合服务中心在各分中心和审批大厅推出为民服务“五项制度”。
一是非工作日办事预约制。制作非工作日预约服务登记表,内容包括预约办理事项名称、预留申办材料、应提交的窗口、科室、申办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预约时间、办结情况等,申办人可以通过电话、电邮、现场三种方式申请预约服务;公开非工作日预约服务承诺,公示预约服务的程序、电话(84231365)、事项等,接受社会、群众和企业监督。二是办事委托代理制。以镇(街道)分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室为主体,主要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实行办事委托代理制。如申办人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到审批大厅及县直部门办理业务,可以持相关资料、证件到村为民服务代理室向代办员提出申请,填写《委托代理申请单》,由代办员报至镇(街道)分中心,分中心整理汇总后由专人负责来审批大厅及县直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三是延时服务制。审批大厅各窗口在临近下班或刚下班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仍要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不得以要下班或已下班为由推托或拒绝受理,更不能持不友好态度和使用不文明的语言,应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如因需向上级部门网上申报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结的,须向申办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办法及时限。四是集市接访制。定期在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集市开展接访活动。由中心综合服务科、各镇(街道)分中心组织人员在群众赶集时走上街头,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宣传单,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实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 五是挂钩服务制。对来审批大厅申办业务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或群众申办的特别紧急、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挂钩服务制。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全程挂钩服务,协调各窗口及相关部门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有关业务。各窗口要积极配合,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如申办人不熟悉业务申办流程,挂钩服务人员应当主动承担起代办义务,帮助申办人办理各种手续、直至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