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截止2007年12月2日下午5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仁风镇代表团高继锋等代表提出的“开展争创济阳名牌活动”和新市镇代表团王世金等代表提出的“建立县城内公共交通设施”等议案共4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4件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查。通过审查,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全部作为建议来办理。
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件,连同以上4件,共计16件,其中路桥方面的4件,财政方面的2件,城建方面的2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的7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会后将以上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办事机构移交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代表。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张海波所作的济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奋斗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济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埋头苦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建设“富而美”的新济阳而努力奋斗!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济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佩贞所作的《关于济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济阳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财政预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李建国所作的《关于济阳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济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韩振英主任所作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法院郑士刚院长所作的《济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济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检察院吴强代理检察长所作的《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