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为适应侨情变化和侨务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开创维侨护侨、构建和谐侨务,吸纳海外人才、招才引智,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新局面,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侨情普查工作。此次侨情普查工作截止至2015年3月15日,为使侨情普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全体市民,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搞好此项普查工作。
本次侨情普查的范围包括:通过留学、经商、探亲等多种渠道出境定居的祖籍章丘的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及章丘境内的归侨、侨眷。海外侨社团和以章丘籍侨胞、港澳同胞为主要骨干的侨社团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注: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2、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外派劳务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他们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香港、澳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归侨侨眷办法执行,台湾同胞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此次普查工作已与2月4日召开了全市的侨情普查大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为单位进行普查。为使普查工作更加全面具体,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提供侨情信息,使侨情普查工作全覆盖,以求达到广泛联系内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联系电话:83278957; 邮件地址:zqswqb@163.com
章丘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