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济钢环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弓角湾村。项目总投资99343.31万元,产品主要包括生产烧结烟气脱硫剂150万t/a、电厂烟气脱硫剂100万t/a、冶金溶剂550万t/a、工业废酸处理剂100万t/a、绿色建材100万t/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6****7392
电子邮件:3443911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收集项目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编制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完善修改,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作为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针对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该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什么影响?
(3)该项目建设后会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及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