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自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3月底,区环保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详列计划,全面清查。区环保局在日常管理及排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辖区内所有排查企业名单,列出排查计划,按照计划逐一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至3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重点单位43家。未发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备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排查中逐项检查,要求涉危废单位按照体系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危废产生单位按照环保部最新发布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编制或修订2016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申请管理计划备案。至3月底,所有涉危废重点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对济南裕兴化工厂原厂区的雨水收集暂存池、物料渗滤液收集池无防渗措施、山东北方现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外租赁厂房用于储存危化品等问题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两家单位现正在积极整改中。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在原有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产危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尤其对暂存能力饱和又无法转移处置危废的单位重点督查。同时,加强与公安的联动工作,对辖区内设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的企业认真查证,对涉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