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认证通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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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根据省厅、市局通知要求,凡直接从事农业种植(大田、林果、设施)、畜牧养殖和水产养殖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达到省厅制定的《山东省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标准》(省厅通知***1)基础指标要求的,可自愿参与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认定。
请各街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相关主体可根据《山东省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按照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省厅通知***3)。
请于8月26日前提报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刚 电话:87225960
电子邮箱:cqhb1000@163.com
***:省厅、市局通知
省厅市局通知.rar
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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