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
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枣林、小屯村民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枣林、小屯村民安置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5月3日-2018年5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82746571@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枣林、小屯村民安置房项目 |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东西三号路以南,山水路以东,南北二号路以西 | 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43587m2,规划总建筑面积 136353.7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2697.18m2(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公建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 33656.53m2(包括地下车库、设备 用房面积和住宅储藏室等);项目主要建设 3 栋 17F、4 栋 18F 高层住宅;配套建设一处室内副食品市 场和卫生站,配套建设燃气调压柜、加压泵房、中水处理站和换热站等设施;项目不建设幼儿园、小学等配套设施,不涉及餐饮设施。本项目环评不涉及卫生站具体内容,待项目建成后由卫生站建设单位另行进行环评;项目区商业部分待项目建成后由商家另行进行环评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34号)和《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政办字[2017]1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并结合周边敏感点分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在敏感目标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托周边现有设施或设置简易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工程养护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建筑垃圾全部用于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部分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城市 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要求和要求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剩余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排入魏家东西三号路市政污水管网,自西向东接入陡沟污水干网内,最终进入规划陡沟污水处理厂(预计 2019 年 12 月建成))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的产生主要为中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中水处理站设置于 4#住宅楼北约20.45 米处,为地埋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确保场界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臭气浓度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泵房、换热站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可达到居住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和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和中水处理站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