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僵尸企业专项行动
近日,根据辖区存在部分僵尸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工商局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对僵尸企业开展清理行动。僵尸企业多为长期停业未经营,未经税务登记或多年不报税,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影响了辖区经济秩序的有序健康发展。此次清理主要针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年报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通过登记场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其他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可以直接证明企业成立后6个月未经营或者已经自行停业6个月的;其他有确凿证据可认定为未实际开展经营的企业展开,对有证据证明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进行吊销;对不再经营的企业,引导通过一般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对因其他各种原因,从未开展经营活动,已沦为数据库中“垃圾数据”的企业,采取适当的相应方式坚决予以清除。
(撰稿人:陈 超;审稿人:焦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