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孕产妇就诊医疗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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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8日发表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11月5日早8:30起,“一点两区”(包括隔离点、中高风险区,还包含居家隔离)孕产妇,请到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其他区域孕产妇请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诊。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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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3:23: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