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监督所对辖区内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提高执法效率,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按照《关于做好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鲁卫监函【2019】31号)及《关于做好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鲁卫监函【2019】28号)的要求,近期市中区卫计所对辖区内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共分两个模块:
(1)对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对辖区内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医疗机构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情况、执业管理及备案情况、禁止“两非”行为落实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一级(含)医疗机构17户,监督覆盖率100%,出动监督员60人次,出动车次17车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7份。(撰稿人:王学娇 审核人:张玉祥)
监督员查看开展母婴保健工作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