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确保二十五条落地见效
20名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配备完成;12名优秀村“两委”主干任职乡镇党委兼职委员;追加预算900万元,确保村级组织的经费预算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增加20%预算经费,确保村“两委”主干工资高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上;追加体检费用34.88万元/年,为436名在岗乡镇干部进行体检;1082人已上岗社会化管理工作岗位……
《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出台以来,榆次区坚持目标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二十五条”“硬杠杠”迅速落地见效,吹响了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冲锋号。
“‘二十五条’摸清找准了乡村干部面临的难点痛点,对症开出的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畅通干部晋升通道、理顺权责清单、建立容错机制等‘良方’,既有‘含金量’、又有操作性,是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振兴向纵深推进的晋中实践。”在贯彻落实“二十五条”工作部署会上,榆次区委书记张祖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对标“二十五条”任务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全区营造出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
为了全面细化责任,榆次区对照“二十五条”出台了实施办法,财政、组织、纪委等部门针对实施办法迅速出台了配套保障方案(细则)29个。10个乡(镇)、使赵社管中心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各乡镇落实“二十五条”实施方案11个,形成了 “1+29+11”的制度体系,使落实工作有了清晰的指向标。
掀开晋升“天花板”,打通下乡“回城路”。5月至今,榆次区聚焦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密集出台了《选拔35岁以下乡镇党政正职实施办法》《乡镇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村任职的实施方案》《从优秀村“两委”主干中推选乡镇党委兼职委员实施方案》《乡镇干部调整城区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行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和鼓励农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兼职的实施意见》等,促进干部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让“埋头在乡村”的干部不会“埋没在乡村”,机关有追求的干部也更愿意去基层。
真金白银给待遇,真心实意解难题。榆次区建立起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村有人办事、办得了事。在此基础上,他们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农村“两委”主干,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的干部收入不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和3倍。设立专门经费,为长期扎根在乡村的干部进行定期健康体检,为“两委”主干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管理职能再优化,班子建设再加强。截至目前,榆次区各乡镇均按照副科级建制,设置起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将区级部门派驻在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水利水保站、劳动保障所等机构下放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对外保留牌子。按照“二十五条”要求,将区农经中心更名为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心,乡镇农经站与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合并组建为农村事务站,在10个乡镇、使赵社管中心各设立1个农村事务站。
严督实导重考核,“减负松绑”强动力。厚爱也要严管,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乡村党员干部的管理,榆次区在严格执行“二十五条”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农村干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和《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明确要求村“两委”主干每周至少要在村级活动场所或便民服务站(点)坐班3次,每月住村处理村级事务不少于20天。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七个规范”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关于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区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举措,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下发《榆次区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榆次区乡村干部容错免责机制》,进一步激励乡村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