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民政局召开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培训会
9月17日,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专项培训会。
会议对《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指导意见》的背景意义和办事途径进行了详细解读,对20条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进行了细致解答,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一领导,部门牵头,各方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二要突出便民,做好衔接。各部门要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予以办理,坚守便民原则,坚决避免因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导致居民群众办事无门的情况发生。三要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加强联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切实为基层减负。
会议强调,要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切实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