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张良创年办案31件没一件上诉
本报通讯员 陈声华 郭慧玲 报道 2007年以来,无论日间黑夜,在信宜市合水法庭,在法庭辖区五个边远乡镇纵横一百多平方公里的村村寨寨,经常可以看见张良创庭长和他的同事们往返忙碌的身影。2007年间,张良创个人承办了各类案件31件,没有一件上诉;审核、签发317件民商事件,改判、发还重审率为零。
从1990年进入法院,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到成为合水法庭庭长,一直从事法院工作的张良创努力学习,艰苦拚搏,任劳任怨,积极工作,赢得党和人民的好评。合水法庭管辖信宜最边远的5个山区乡镇,辖区人口26万多人,纵横100多公里。面对辖区面积大、法庭警力不足、经费不足、交通工具缺乏等各种困难,张良创迎难而上,紧紧依靠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各管区村委的大力支持。在2007年全庭审结317件,结案率为98.45%,审限内结案100%,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公肯定。
在处理案件中,张良创坚持法情结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办一宗案件,都做到“三访”即访双方当事人、访相关涉案人员、访相邻干群,全面了解案情后才依法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判决。
去年夏天,在执行信宜市信用联社等16位原告起诉信宜市大水岭电厂一案中,张良创急当事人之所急,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执行方案,及时报请批准调整拍卖价格,使该电厂经多次拍卖终于成交,成交后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对拍卖成交款进行分配,使当事人1000多万的债权及时得到实现,同时也使工人被拖欠的70多万元的欠薪得以及时兑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茂名晚报》(2008-07-03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