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共建和谐幸福茂名
全市各企业及其劳动者:
首先,请接受我们诚挚的祝福和敬意!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原因,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是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使全体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7月1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各企业、劳动者都要依法参保。
社会保险给企业、劳动者带来的重要好处,是不容忽视的:对企业来说,参加社会保险是体现企业爱护职工、依法经营的一个品牌,是为企业留住人才,防范风险、增强活力的有效途径。对劳动者来说,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使自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伤有所助。特别是在年老退休后,劳动者可享受养老金待遇进入政府为劳动者构建的社会安全网和生活幸福网。随着我国对民生问题和民生工作的日益重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十分关怀爱护,主要表现为:①养老金由政府确保按时足额通过银行直接发放,不因单位生产经营风险而受到任何影响;②养老金水平每年按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水涨船高,目前我市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已达1449元,今后按国家要求还将继续提高养老金水平。③退休人员终老时养老保险基金会给出丰厚待遇。因此,趁青壮时期参加社会保险,为年老时买一份国家信用的保障,享受党和政府的特别关怀和权益,是广大企业主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所在,也是广大劳动者的福祉所在。
今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扩面征缴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是广大企业主和劳动者参保的最佳时期:
1、从今年8月1日起,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8%。
2、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实行三补贴、三降低和两优惠政策。
请各企业主和劳动者踊跃参保!今年9月份起,我们将组织稽核检查组进行大规模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不参保的企业,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和强制执行参保。特别提醒劳动者,当您参加社会保险的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本单位的工会或本人直接向单位法人提出依法参保缴费的要求,如单位拒绝您的合法要求或发现所在单位有逃避参保、瞒报、漏报缴费工资或缴费人数等行为时,可通过如下途径投诉举报:一是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668-3916608,2976993。二是向当地人社部门调解仲裁管理机构提出申诉。
温馨提示: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户口),如果您工作的单位已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当您转到另一个单位(含外地单位)工作时,您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缴费年限可以前后合并计算。致全市各企业及其劳动者的一封信
茂名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