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城市管理督查通报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区城管办安排专人对五月份我区城市管理方面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月度综合检查存在问题
5月28日,区城管办联合区长效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市场监管局、城管分局、项里街道办对我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 新园二期西南角工地内堆放垃圾渣土;(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
2. 宝龙二十四街和宝龙广场南街晚间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疏导点周边管理不到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
3. 微山湖路(单行道段)再回首会所等多处门头招牌不规范,字体超大;(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
4. 富康路新天地商业广场内经营秩序混乱,存在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油烟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
5. 富康路(西湖路至项王路段)存在多处乱贴乱画和违规设置店招店牌现象;(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城管分局)
6. 青海湖路北侧,浙富世贸广场待建工地内积存大量垃圾;(责任单位:宿城新区)
7. 太湖路民便河桥护栏锈蚀;骆马湖路北侧人行道(银河花园段)多处道板砖破损、松动;(责任单位:住建局)
8. 黑海路清水河桥桥底积存垃圾、粪便;利民河、清水河水体污染,发黑;(责任单位:水务局)
9. 黑海路两侧绿化带处在多处绿化踩踏成路现象;靳塘小区西南角公厕,小便池感应器损坏,不出水;西楚市场新建公厕无标识、标牌;(责任单位:环卫园林局)
10. 靳塘小区东立面市容秩序较混乱,存在乱贴乱画、店外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靳塘小区入口处,车库门前存在多处摆放灯箱、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双庄街道、城管分局、住建局)
11. 宿支路支口段市容秩序较混乱,存在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扯乱晒、乱贴乱画和店外经营现象;(责任单位:支口街道)
12. 嘉汇菜场鱼市区污水外溢、垃圾清理不及时;嘉汇菜场公厕地面污渍、泥渍较多,小便池处地面有大量便渍,洗手台上有垃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3. 金港花园二期21幢、20幢、19幢有多处小广告;(责任单位:幸福街道办、住建局)
14. 饮马堤路公园一号地下车库内积存大量垃圾、渣土,车库南侧堆放渣土,车库西侧道板砖破损、松动。(责任单位:项里街道办、住建局)
二、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考核情况
5月份,全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共受理市一级平台派遣案件6092件(其中涉及各街道1806件,涉及各区直部门4286件),应结案5941件,已结案5891件,结案率为99.16%,按期结案率为96.52%。
三、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5月份,区城管办下日常工作交办单和重点工作交办单共9份,交办问题71个,已整改完成67个,未整改完成4个,未整改问题:
1. 城北路恒大华府南门对面停车场地块,积存垃圾,整改后反弹严重,长效管理不到位;(责任单位:河滨街道办)
2. 东海大道与青海湖西路交汇处西北侧浙富世贸广场待建工地内,积存垃圾渣土,整改不到位,仍存在大量积存垃圾;(责任单位:宿城新区)
3. 西楚农贸市场内存在多处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部分区域垃圾桶垃圾外溢、管线凌乱,其中管线凌乱未整改,其他问题整改后稍有反弹;(责任单位:古城街道办、市场监管局)
4. 古黄河(古楚桥至果园橡胶坝段)水草过多,交办问题未回复。(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
四、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城市治理与服务“345”行动,根据牵头部门反馈和检查发现,以下工作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1.街坊公舍新建、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商务局)
2.激光产业园笼式多功能运动场(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激光产业园)
3.小区二次供水工程(责任单位:水务局)
4.印象黄河景区公厕建设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外侨旅游局)
五、加减分
根据市城管办2018年1月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通报》以及区城管办督查情况,对照考核办法,对我区相关责任单位予以相应的加减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分项
四月份市对区考核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得分在全市排名第一(环卫园林局+1分)。
(二)减分项
四月份市城管委通报我区问题:
1.宿支路(通湖大道至迎宾大道)、振兴大道(宿支路至成子湖路)快车道带泥行驶、抛撒滴漏现象严重,路牙边积存大量泥土,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青海湖路(人民大道至发展大道)段白色垃圾较多。宿城新区通湖大道(靳塘)垃圾中转站门前污水横流,异味较大。新区教堂公厕有异味,厕纸更换不及时。项王路金色水岸小区南门段存在多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莘园绿地内存在少量杂草;黑海路、北湖大道绿化树木支撑不符合导则要求。古黄河宿城段水草过多,水面和岸边有白色垃圾。(经济开发区、古城街道、外侨局、城管分局分别-1分,环卫园林局-2分)
2.宿迁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工地车辆出口没有配备自动冲洗;丽景名苑建筑工地内部分道路硬化不到位,入口冲洗设施不全面;新盛街征收地块围挡缺失。微山湖路乐府兰庭出口处平石破损,金佳园前路牙石破损;太湖路432、436、439、446号灯杆处路面破损;东海路026、032、058号灯杆和与太湖路交汇处路面破损;青海湖路139、143、147、163、165、167号灯杆处路面破损;红海大道001、005、013号灯杆处路面破损。(住建局、幸福街道分别-1分)
3.炎黄路菜市场内有下台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市场公厕卫生较差;嘉汇农贸市场西门通道内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市场水产区经营秩序较差。何氏酸菜鱼(宿城区楚街荷花池)店内物品摆放杂乱,后厨卫生差,消毒柜未正常使用。(市场监管局、项里街道分别-1分)
六、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详见***
七、相关要求
1.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问题,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高标准整改到位;
2.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18〕19号)有关规定,对本月综合考核中各单位最终得分,将按比例计入本季度考核分值。
***:五月份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