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序开展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自2015年底启动以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各项要求。目前,中心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已核实举证13.04万亩,拟划入基本农田1.75万亩,初步任务已全面落实,正在编制中心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县级城市(镇)核实举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市县联动。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办公室,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落实、经费到位。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市、县区政府负主体责任,由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宿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依据、工作方法与程序及时间安排,要求各县区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稳步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是做好规划衔接。及时收集整理城市发展边界、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交通水利专项规划等资料,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三线划定”工作同步开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融合”工作相衔接,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及方案编制、组织实施”5个步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四是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工作开展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将划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