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安监今年考核有亮点由结果考核变为过程考核
宿迁市安监局近日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安监系统2017年度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安监系统2017年度业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而今年我市安监系统考核的最大特点就是加大了考核频次,考核由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
根据新制定的考核办法,各县区安监局和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安监机构均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市安监局(市安委办)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各县(区)安监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安监机构每季度按照《全市安监系统2017年度业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本单位完成业务工作情况逐项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市安监局办公室,由市安监局办公室会同各牵头处室,对被考核单位自评材料和自评表进行复核和评议。市安监局将于每年7月上旬和11月下旬组织考核组赴各县区现场核查,根据每季度考评和半年现场核查情况计分排名,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如考核对象出现5类情形的,将被“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单位。
相比往年,今年全市安监系统考核机制的频次增至每季度考核一次,对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安全专门技能比赛、事前处罚等19项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