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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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8日发表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要求,经各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市乡村振兴局进行复审,现将我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1年12月5日——2021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0714—8715819
***:大冶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5日
***: 大冶市2021年第四季度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