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静脉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征求公众意见的要求,现将盐城静脉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布。如对盐城静脉产业园建设有意见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
(一) 项目概况
盐城静脉产业园是盐城市人民政府拟在亭湖区新兴镇洪东村设立的(盐城市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第2号,2013年4月8日),致力于建成“国家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为目标。规划控制总用地面积约128.78公顷(1932亩),规划范围东距跃进河280米、南至仰马沟、西至皮汊河、北至S234省道。功能定位是以服务盐城居民生活发展为宗旨,重点处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盐城市“第四产业”。盐城静脉产业园规划发展的主导产业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飞灰填埋、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大件垃圾拆解、污水处理厂、炉渣综合利用以及生活废旧品交易等。
(二) 规划方案分析
1. 规划的环境可行性
根据本次评价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内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地表水指标中SS、COD、DO、BOD5、氨氮超标,超标原因是由于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所致。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静脉产业园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区内需要用热的企业均采用清洁燃料作为能源。垃圾填埋厂周边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间设置3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5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产业园核心生产区边界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2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固体废弃物外排量为0,不产生二次污染。开发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发展规模合理性分析
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计算得出的当地环境容量;盐城静脉产业园内污水均收集排入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统一排入宋家沟,正常排放时对排放口下游水体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预测,由于纳污河流宋家沟现状COD为劣Ⅴ类,超标严重,该区域已经无COD容量。盐城市政府已要求水利局出具水环境整治方案,在整治完毕的情况下,宋家沟可以满足尾水排放需求。因此,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具有环境可行性。
3.产业发展定位合理性分析
静脉产业园产业定位符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2020年)中“积极推进城镇垃圾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生活污染治理目标,符合“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系统;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造系统”的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符合《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符合《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环卫规划中的垃圾分类处置的规划目标。
(三) 环境影响预测
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预测,盐城静脉产业园建成后,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长期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各关心点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和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 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静脉产业园的生产、生活废水预处理后全部接入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宋家沟。根据预测,本规划区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宋家沟,对排放口下游水体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 声环境影响预测
经预测,盐城静脉产业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0.4dBA,规划区无居住区,全部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等,因此基本能满足区域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 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静脉产业园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盐城静脉产业园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纸、卡片、玻璃容器、其它塑料、细小杂物及炉渣等,其中废纸、卡片、玻璃容器、其它塑料、细小杂物、部分炉渣和生活垃圾一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飞灰和部分炉渣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区(飞灰分区)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拟由企业自行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安全处置协议。
(四) 规划调整建议
1. 项目准入条件
优先发展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的完整产业链条上的相关企业。禁止建设排放致***、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进区;禁止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进区;严格把关,禁止污染项目进区。
2. 用地布局调整
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相对集中,商业用地分布合理,内部产业及空间布局基本不需要调整。
3. 空间防护距离设置
参照其他地区开发区及垃圾填埋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议①垃圾填埋厂周边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②垃圾焚烧发电厂间设置3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5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③产业园核心生产区边界设置5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建设20m以上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盐城静脉产业园建设规划符合《盐城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盐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行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列》、《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苏北地区产业优化的意见》、《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本规划区垃圾焚烧用地选址将符合调整后的《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报告书所提要求的前提下,在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位的前提下,本评价区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论证盐城静脉产业园建设规划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周边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等团体,主要事项包括您对园区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园区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等。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丹
联系方式:0515-86662261
传真:0515-86662261
E-mail:214678692@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6510414
E-mail:zhjx1988@126.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