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学教不一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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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经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代评审,周涵等23名同志已具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师资处联系(电话:89690509)。
附:泰州医药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学教不一”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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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13: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