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启动2018年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2018年4月至6月,市人社局将集中进行2018年度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以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6月30日前,需要认证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长期居住异地的参保人员,于6月30日前寄回经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进行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员,将从7月起暂停医保待遇享受,待其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待遇享受。资格认证过程中发现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9:00: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