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漆桥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委办、省市区消委会工作部署,街道制定了《漆桥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3日
漆桥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入冬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细重点目标任务,推动“开小灶”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街道决定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攻坚推进火灾防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有序街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实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圆满完成“开小灶”工作任务。
1、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对前期***督导组反馈的涉及消防安全方面问题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再梳理,相关情况及时报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管办)
2、总结固化工作经验。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开小灶”期间形成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经验,将其固化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对于省、市、区统一推广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经验,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消防安全治理经验“连成线、形成面”。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其他领域、其他地区的先进治理工作经验,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
(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紧盯重点场所。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文体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场所、养老院、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企服中心、文体站、社区教育中心、卫计办、卫生院、民政办、各学校、一中队、安管办、派出所等)
2、紧盯重要节点。
(1)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全力做好国家公祭日,全国和省、市、区“两会”以及其他在我街道举办的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组织对重点场所以及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同步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责任单位:相关村、安管办、建管所、派出所、供电所、一中队等)
(2)全力做好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对节庆活动、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文体站、企服中心、老街办、安管办、一中队、供电所等)
(3)全力做好前置备勤工作。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视情对涉会场所开展巡防工作;在旅游景点、游园庙会、繁华商圈、交通枢纽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等重点场所和关键区域,前置备勤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责任单位:派出所)
3、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要积极推广“1234+N”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广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大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安管办)
(三)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加强隐患治理。积极组织各村及派出所、安管办等基层网格力量,对园区、小微企业、沿街门店、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油漆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车库改做住宿、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安管办、市场监管分局、企服中心、农业园区、一中队、老街办等)
2、落实基层监管。进一步压实村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登记备案工作。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安管办等)
3、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各单位要全面部署“消防安全家园”创建行动,组织人员开展使用灭火器和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灭真火”、“出真水”活动,并在2021年2月前将照片等形成文字材料报街道。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三关”(即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离开房间后及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加强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防发生火灾。12月底前,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要对管理单位和小区业主,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员工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卫计办、卫生院、社区教育中心、各学校、文体站、企服中心、一中队、安管办等)
(四)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强化市场监督。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企服、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场所排查工作,并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冬春期间开展不少于 1 次产品抽检,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肃查处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责任单位:各村,企服中心、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交警队)
(2)加强源头管控。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在新建住宅小区消防审查验收环节同步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要推动已建成小区增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各村,建管所、一中队、安管办、派出所)
(3)严格规范管理。邮政支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要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停放和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行为。派出所、交警队要严肃查处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查处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查处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要发动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群众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责任单位:各村,邮政支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交警队、供电所、一中队等)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深化隐患整改。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
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一抓到底。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安管办)
(2)严把工程质量。建管、供电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产品源头管控力度,冬春期间开展抽查不少于 1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气产品。(责任单位:建管所、供电所、市场监管分局)
(五)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规范管理。对2020年已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立牌”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居民住宅小区标识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时刻鲜明醒目。序时推进未划线社会单位及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指导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管理公司等方式,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一中队、建管所等)
2、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掌握全街道居民小区消防车道畅通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消防车通道管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建管所、一中队、农路办、安管办、派出所等)
(六)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建管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建管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安管办等)
(七)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
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治理,组织对照今年5月27日市政府“全市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下发的“三合一”场所底册,逐家核查整改情况,确保一个不漏,对 3 人及以上违规住人的,必须铁腕整治,坚决清理,不允许住宿。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整治分工,确实落实属地责任,按清单逐家治理。根据治理范围和标准,要责令其当场或限期整改,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整治。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街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安管办、一中队等)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街道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 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同时,要加强指挥调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街道加快制定出台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细化职责清单、任务清单,促进“八位一体”责任体系落地落细。
(二)强化措施落实。坚持精准施策,要专题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要深化重点盯办。
(三)广泛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肃督导问责。街道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发出工作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