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7万吨路用和防水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江苏中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15年06月08日,现位于江阴市蟠龙山路78号(老厂区)。现该企业拟租用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厂房8777.8平方米(新厂区),引进再生设备等进口设备共2台(套),购置成品罐、混合罐、研磨机组等国产设备共37台(套)。项目完成后,实现年产6.7万吨路用和防水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中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制定工作方案、初步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各类罐呼吸废气,天然气加热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投料废气、各类罐呼吸废气经过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天然气加热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
(2)废水:本项目仅生活污水产生,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白屈港。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生产及辅助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设施设置于室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车间、厂房隔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可实现零排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段:本公示公布时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要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中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染影响类 - 公示.doc
公示单位:江苏中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