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发布
5月25日,市教育局发布了《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将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6月5日前通过最江阴APP的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预登记工作。民办学校将于6月512日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录取工作将于6月23日开展。6月2526日,被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将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