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2019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公布2019年度高淳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高淳”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淳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淳区固城湖南路12号,邮编:211300,电话:025-57330716)。
一、概述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以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为契机,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区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机构,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
2、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指定了信息公开机构为局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并将政府信息收集、归类、审核、公开等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和常态化,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协调督促各区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有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条例》学习宣传。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8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无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按规定向申请人公开相关内容,无***事项。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财政业务与信息公开衔接机制,确保及时公开信息。
高淳区财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