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区财政局拟定的《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
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探索建立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市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现代化新浦口奋斗目标,聚焦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效益。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完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规划引领、集中投入。紧紧围绕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不同年度之间可以统筹安排重点任务和实施区域,实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
坚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运作协调的工作体系,增强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坚持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探索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绩效评价模式,建立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方式,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
(三)主要目标。2019年,建立制度框架,基本实现部门内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并积极推进部门间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根据“同类、同步、同标”的原则与中央、省市下拨涉农资金进行衔接,完善行业间的涉农资金分类统筹整合。2020年,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适时调整完善。
(四)整合范围。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主要包括中央、省、市、区级安排的支持“三农”领域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扶贫等涉农资金。农业直接补贴、农业金融扶持、中央和省市约束性任务资金及区级配套等,原则上不纳入整合范围。
二、推进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五)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梳理各区级涉农资金主管部门现有涉农专项资金,对政策目标、投入方向、扶持环节、管理方式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明确各专项资金的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区级涉农专项资金设置和分类目录相对稳定,年度根据省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类目录以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调整,不断优化完善。
(六)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在分类设置涉农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各类涉农资金分配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任务清单”,细化落实区级清单,并与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包括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施差别化管理。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农业生产救灾以及农民直接补贴等,指导性任务是指约束性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区财政局要会同区级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评估,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
(七)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区级相关部门要进行调查统计,摸清涉农资金底数,根据财政收支形势等情况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区级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应围绕我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科学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明确发展定位、项目布局、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以规划为引领,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项目集中投入到年度重点规划区域,将各级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形成发展合力,实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
(八)改革资金分配使用方式。一是不断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区级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为依据,统筹考虑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采用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提出涉农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资金和任务清单同步下达、综合考评,同时根据绩效管理需要设定绩效目标。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完成约束性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有重点地实施指导性任务,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
三、改革完善区级涉农资金管理方式
(九)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管理。依据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乡村振兴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设立、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行A、B、C类分类管理,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成立项目库评审小组,在编制部门预算前,确定项目库内容,纳入次年预算。加强不同部门之间、年度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十)加强涉农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区级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从过去“分资金、定项目、管项目”逐步转变为“抓规划编制、抓政策研究、抓行业指导、抓监督考核”,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通过绩效考评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和任务督办落实。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与预算管理相匹配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在确保涉农资金总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当年重点工作任务、财力及绩效等因素,建立专项资金预算动态调整机制,逐步解决具体专项只增不减的政策“固化”问题。
(十一)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制度。在分类设置“大专项”的基础上,搭建相应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区级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围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牵头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召开,相关实施部门根据职责提出资金使用意见,经过会商后,由牵头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汇总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实施。逐步实现同一工作事项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评价。配合市级建立涉农资金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农口部门政务数据与涉农部门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
(十二)建立与涉农资金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与激励制度。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有绩效目标、执行有绩效***、完成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绩效评价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办法,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实施多部门参与的综合考评,综合反映涉农资金的使用成果和取得效益,逐步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鼓励区级部门及街道通过承担省市试点项目等方式,积极争取省市涉农资金,区级对争取的省市资金予以适当配套。
(十三)提高街道涉农资金统筹使用能力。强化街道责任主体意识,对上级政府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在完成区级下达的各类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允许街道结合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预算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统筹整合使用。
四、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长担任组长的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十五)加强部门协同。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提供机制保障。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坚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六)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优化决策程序与评估体系,完善重大项目竞争性立项与第三方监督检查方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涉农资金信用承诺机制,细化信用承诺要求,严格监管涉农资金申报、评审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十七)加强政策培训和舆论宣传。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和相关部门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认识,使其普遍知晓、明确掌握政策内容。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新局面。
***:1、浦口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任务分工表
2、浦口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类目录
相关链接:关于《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