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艺术基金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高淳艺术基金章程》有关规定,《高淳艺术基金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广播文学创作”、“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文艺人才提升”、“传播交流推广”五类资助项目,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高淳艺术基金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8月31日。高淳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可自行登录高淳区政府网(www.njgc.gov.cn),查阅《高淳艺术基金2021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方式等。
2.申报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77358431@qq.com(高淳艺术基金),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至高淳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傅水木,电话:025-57310823 。
3.高淳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高淳艺术基金2021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高淳艺术基金制度、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审核汇总,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高淳艺术基金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