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粮食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粮食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根据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发改粮监字﹝2020﹞802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对辖区内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初步评定等级,评定结果见***1。
为深化粮食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粮食行业企业信用意识,推动粮食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自觉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区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的守法诚信承诺书公示,具体见***2。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25-57338610。
***1:高淳区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定结果.docx
***2:粮食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承诺书.pdf
南京市高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