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履职
10月12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与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育刚共同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揭牌,南京市首家开发区检察院正式依法履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巡视员王松、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崔吉胜等参加活动。
据介绍,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坐落于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内设4个检察职能部门和1个综合部门,于10月1日起依法履职,受理、办理江宁区秣陵街道、禄口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属于基层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案件。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崔吉胜指出,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挂牌履职,为开发区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开发区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园区特色,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更好地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更好地创造出体现江宁开发区特色的检察工作品牌。
“作为我市首家开发区检察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将立足区域特点,全面发展四大检察业务,积极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薛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