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宁街道部分区域延续五冻结期限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江宁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南京市重点工程江南环保产业园建设顺利推进,减少发展过程中的征迁矛盾,降低开发成本,同时加强对江宁街道内违法建设管控和户籍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江宁街道部分区域延续“五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江宁街道天然社区(陶塘岗、全旺、山凹、上庄、涧南坝)、洪莫社区(小良塘、东冲、老良塘、小洪幕、铜坳、小柘塘、大柘塘、管山、李大村、嵇凹、戴家庄房、南庄、嵇村)、南山湖社区(福兴、嵇家、杨安、石城、高场、花园、祝塘、大石山、小石山、庄房、小北庄、菜塘、北庄、孙旺、丁家、东桥、中村、周村、安德、柏塘、张村、小双虎、柏埂、俞村)。
二、冻结措施
1.暂停办理户籍迁入(自然出生、婚迁、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刑满劳改释放人员除外)。
2.暂停办理房产转让、租赁、抵押和典押。
3.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政府挂牌出让土地除外)。
4.暂停办理房屋的新、改、扩建审批,严禁搭建任何建筑物。
5.暂停办理私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审批。
三、冻结时间
冻结期限自2014年3月8日至2015年3月7日。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