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0号建议的答复
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0号建议的答复
李*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经与区财政局沟通,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制定了《雨花台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项工程”实施办法》([雨政发[2017]144号,下称《办法》),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幼儿园增量工程”、“幼儿园创优工程”和“民办惠民园促进工程”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根据《办法》规定,对公办幼儿园每个班给予7.7万元专任教师补助。按照目前幼儿园每班配备两名教师一名保育员的实际情况,补助标准显得较为偏低,财政建议由教育局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对《办法》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适度提高对专任教师的补助标准。教育局将尽快按此意见进行落实。
市教育局已联合财政、发改部门对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初步调价方案报市政府。据悉,5月9日市政府就相关事项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相信会建立较为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一旦新政出台,将组织幼儿园按新标准进行实施,确保各幼儿园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确保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关心和鼎力支持,相信有您的帮助,我区学前教育一定会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
联系人:叶书艳
联系电话:52883589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9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