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秦淮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
一、基本情况
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63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建议共有57件。从分类情况看,经济建设类5件,占总数的8.8%;城市建设类15件,占26.3%;城市管理类22件,占38.6%;社会事业类10件,占17.5%;其他类5件,占8.8%。
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满意40件,满意率为70.2%,基本满意17件,基本满意率为29.8%,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办理结果如下:
1、解决40件(A类),占70.2%。这部分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在区级权力范围内,已经解决、基本解决。
2、逐步解决13件(B类),占22.8%。这部分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已经明确具体措施,正在积极解决。
3、解释3件(C类),占5.2%。这部分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受法规、政策、客观条件等限制,现阶段难以解决。
4、参考1件(D类),占1.8%。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被列入今后工作参考。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在年初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了区人大、区政府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对建议逐一梳理,明确了承办单位。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办好建议是政府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途径;二是要突出重点,把代表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三是要加强考核,强化推进,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督办,提升办理实效。区政府各位领导都认真阅读建议的内容,对每一件建议都签署了具体的办理意见。3月10日,区人大、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全面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明确承办单位责任,并就严格办理标准、规范办理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大会还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区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也先后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办理人员,落实办理责任。
2、强化督查,加大推进落实和***督办力度。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区政府加大了督办力度。3月中下旬,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对住建(建设)局、住建(房产)局、发改局、教育局、城管局、民政局、卫生局、交警三大队、旅游局、人社局等承办大户开展集中督办,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4月1日、4月8日,对其余的承办单位,牵头召开了2场推进会,逐条分析建议办理情况,落实办理举措。在督查工作中,我们坚持集中与分散、整体与个别、综合与专项相结合,对重点承办单位采取集中督办,并根据办理进程,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指导和服务,为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证。
3、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区政府坚持把办好建议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转变政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以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的保证,力争使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建议得到落实。如阎珍代表提出了关于柳叶街133号北面休闲花园广场安装路灯的建议,区住建(建设)局对柳叶街133号北面休闲广场进行了设施维护和整体环境改造,同时邀请市路灯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现场办公。目前,改造工程已结束,路灯已安装到位,整体景观有很大改观。又如孙娟代表提出了关于对永乐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加强管理的建议,交警三大队在永乐北路、大明西路、永乐南路等周边道路开辟了停车区域,此外还将结合车管进社区工作,加紧开辟明匙路、大明西路东侧等公共停车场,从源头上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同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机动车违法停放的管理。
4、以点带面,促进政府工作水平提升。区政府始终把办理建议的过程作为加强政府建设的过程,作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过程,全面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和行政效率。如林强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对金融外包细分产业的引进和扶持的建议,区政府十分重视,一是优化资源质量,新建改造一批适合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质载体;二是强化招商选资,着力吸引一些规模大、知名度高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来区发展;三是拓展综合服务,加强平台建设,积极为相关企业提供全程化服务。针对金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向区属企业及时提供用工信息的建议,一方面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互通互联的职业信息网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用工双方数据信息库,对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进行***,及时更新数据,积极为企业提供求职人员信息;同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5、加强沟通,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作风。不少承办单位在答复前就组织承办科室的同志与代表见面,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部分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共同研究建议涉及问题的解决办法,有的承办单位还邀请代表参加交办会。通过加强沟通,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承办单位在答复时也更具有针对性。对一些代表的建议、意见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办理部门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向代表作出解释。如孙兴林等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缮东集合村路的建议,由于该道路在铁路红线保护范围以内,不属于市政设施管养范围,而且该条道路是居民长期出行形成的土路,居民希望先解决该道路的排水问题,再进行修缮。此外,根据市雨污分流工程的有关要求,棚户区雨污分流暂不实施,因此该条道路近期难以进行修缮,只能暂时加以平整以解决居民出行问题。承办单位及时向代表汇报了办理情况,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各承办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议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尽力解决,大部分建议得到了解决,部分建议正在逐步解决中;同时,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个别建议现阶段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有:
1、上级未批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项目须上级部门审批。承办部门已积极请示,但上级至今未回复。如吴宪康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豆腐坊地区防汛排涝系统的建议,区住建(建设)局已就在该地区新建泵站事宜向市住建委报告,待立项批复后将尽快施工;同时,对该地区的地下管网进一步清疏,确保管道畅通。对此,我们将加强与上级沟通,力争尽快实施。
2、工作正在实施中。代表所提的具体建议,承办部门的工作正在进行中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如孙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东风河进行治理的建议,承办部门一是增加垃圾箱投放点,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并定期清理河面垃圾;二是组织综合检查,加大对该河周围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三是加快红花片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完成大明西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是将东风河治理纳入机场开发项目中。对于这部分建议,我们将继续***督办,争取早日办成。
3、与政策法规要求不一致。部分建议由于与现行政策要求冲突或受到其它客观条件限制,目前难以解决。如程少鼎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实施绩效工资前的计提基数及规定比例计算,不得扩大、提高计提的范围和标准;待上级新的文件出台后,我区将按照规定执行。我们将保持与代表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1、办理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办理积极性还不是很高,责任心还不是很强。部分建议的办理,代表只表示基本满意,办理结果还未完全达到代表的要求;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办理超期。
2、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分承办单位办理答复内容不够全面,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加大办理落实力度。
3、协同办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在配合上不够积极主动,沟通协调不够,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办理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办理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1、进一步健全制度。修改完善效能考核方案中人大建议办理部分,将办理工作真正纳入各部门、各街道的工作目标,严格***督办、定期通报等考评制度。同时规范办理制度,做到从交办、办理、催办、答复到检查落实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建议办理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上下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
2、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健全完善重点建议领导督办、部门协商会办制度,高位推动重点建议的办理。适量增加政府领导督办建议的数量,通过领导重点督办的高位推动和示范引导,结合常规督办的点面结合和整体均衡,做到重点督办与常规督办的协调推进,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进一步健全网上办理机制。对办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突出规范、高效、便捷的特点,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和代表监督;加强对各单位办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承办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