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两法衔接合力打击环境犯罪
近日,犯罪嫌疑人叶某被麻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童某失火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这是麻城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立案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侦查机关移交的两起涉嫌犯罪案件。
2月1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叶某在麻城市阎家河镇叶家湾村祭祖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现场勘查过火有林面积3.9公顷;2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童某到姐姐坟前点蜡烛“送灯”时,火苗将周围的茅草点燃,加之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大火,经现场勘查过火有林面积18.9公顷。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关于失火案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承办检察官认为叶某、童某失火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建议麻城市林业局向麻城市森林公安局移交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这两起案件立案侦查。
为有效预防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麻城市检察院党组组织干警,深入麻城火灾高发林区,向村民们发放用火防火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普及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知识。还专门向麻城市林业局、各乡镇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管,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
今年初以来,麻城市检察院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及环保、林业等执法机关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实时掌握办案情况,实现对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截至目前,麻城检察院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已立案监督9件9人,批准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6件9人。(胡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