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文化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玄武区文化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文广新局及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测、防控和快速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政治稳定,确保文化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更好地为玄武广大民众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按照各级领导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的适应范围:区文化局机关、区少儿图书馆、区域在册各文化经营场所(单位)、文保单位等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助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区文化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突发事件救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述适应范围内的单位应急突发事件管理负全责,按日常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各负其责,处理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同时,全局人员必须全力执行突发事件中各项任务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实行责任追究。
组 长: | 陈 静 | |||
副组长: | 刘 勇 | 樊姝玉 | 葛 勤 | |
组 员: | 王 可 | 许家州 | 杨 明 | 刘英茹 |
徐 洁 | 赵敬峰 | |||
联络人: | 王 可 |
三、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防范措施
用制度规范和强化应急管理单位领导的主体意识和文化局监管责任,把各项防范措施贯彻于各项工作全过程。
1、适时组织对辖区文化经营场所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不同类型的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整改。
2、搞好宣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所属单位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知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努力提高所属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素质以及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3、加强预测预警,进一步完善安全信息搜集报告制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群,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完备的安全信息网络,确保信息联络及时畅通。
4、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文化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逐单位、逐场所隐患排查,逐项目落实,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积极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理
在确保区少儿图书馆、区文化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运行的同时,文化市场的文化安全及市场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是区文化局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对歌舞厅、网吧、电子游艺厅、音像制品、出版物销售、印刷复制业、娱乐场所、卫星电视接收单位等场所主要是预防非法政治性出版物、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演出场所中的反动宣传及色情表演、网络服务中的有害信息及不健康内容、卫星电视安全播出等问题的发生,上述场所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政治上将造成极坏影响,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如遇政治性突发事件及火灾等突发事件,各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施救,努力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将情况按规范渠道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及上级。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有关场所和单位应在最短的时间将情况报区文化局。区文化局将分类向市文广新局和市扫黄办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通报情况,同时派出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2、区文化局有关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后,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现场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3、区文化局有关人员在事后应迅速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市局及区政府作书面详细汇报,并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
五、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要求
1、做好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本应急预案下与各文化经营场所、各级文保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上与市文广新局、市扫黄办及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形成相互补充、上下贯通、对接流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运转机制。
2、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区文化局对外公布突发事件联络电话和传真号码。各具体责任人、局领导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接听突发事件情况。
3、处理突发事件迅速果断。区文化局在接报突发事件后,有关工作人员不拖拉、不推诿,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4、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进展情况。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向局领导汇报事件的处理和进展情况,请示领导对突发事件下一步处理的意见和指示。区文化局领导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和上级报告。
5、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中意识形态领域文化安全和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出大的等级事故。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完善
区文化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区文化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同时,隶属区文化局管辖的各单位依据此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区文化局应急处置电话:83676583、83676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