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开征工地扬尘排污费
12月初,连云港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扬尘排污收费的办法》,即将开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
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环保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扬尘排污费总额并下发《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
这笔收费并非为了增加企业负担,而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企业治理扬尘的积极性,减少扬尘排放。文件制定了扬尘排污费总额的计算方法,方法中设置了工程调整系数、达标削减系数,通过这两个系数,划分不同施工工地、施工条件征收的扬尘排污费标准,引导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排放。
通过《办法》明确了收费总额与治理达标情况挂钩,达标削减系数与考核奖惩挂钩。实施后,将由环保部门对每个施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分值计算收费总额,企业扬尘治理越好,收费就会越少,甚至不收费;治理越差,收费就会越高。征收这笔费用并不意味着施工工地就能大肆扬尘,如果扬尘情况超标,工地将面临整改甚至停工等惩罚。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杠杆作用,增加对施工工地的奖惩力度,凡是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其达标削减系数将扣除0.1;对获得市级和省级文明工地的,其达标削减系数将分别增加0.1和0.2。
对于这笔扬尘排污费的使用与管理《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扬尘排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并作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来源。专款专用确保港城拥有更多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