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国资局节能减排日常检查监督制度
区国资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所安排的各项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节能工作,针对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了节能方案,同时制定了日常检查和监督制度并有效实施。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区国资局各科室使用电器情况,节约用纸、用水用电情况,电子化办公,电话费等有关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按照明确分工、层级监督原则进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各项节能减排日常检查督查工作,各科室长负责本科室节能减排日常检查工作,公共设施按照分工由节能减排小组检查督导,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科室联合检查督导。
三、检查程序、方法
为规范检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科室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科室实行量化检查。每月初,由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能耗进行分类统计,并结合实际制定下月节能指标。每月底对各科室各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对比,通过数据分析原因、促进节能。
2.对各种消耗分项进行量化检查,认真填报能源消耗报表各项数据,对当月电、办公费、进行分类分析并整改。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能耗检查,并由节能减排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要求全局高度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的要求。
2办公室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存档,作为奖惩的依据。
3.本科室存在的问题,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并实施;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尽快拿出意见,报节能减排小组,协同解决问题。
沈阳市大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