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11月03日发表
为进一步明确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水闸工程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划定我区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如下:
一、芦清沟闸工程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各100米,水闸中心线左右岸各85米的地带,以及水闸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管理区。保护范围为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外延20米。
二、群众沟闸工程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各100米,水闸中心线左右岸各38米的地带,以及水闸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管理区。保护范围为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外延20米。
特此公告。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07:34: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