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皇姑区大气优良天数达到138天,比去年同期(123天)增加15天,多于沈阳市优良天(135 天)3天,PM2.5年累计浓度为4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 PM10年累计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其中国控点位陵东街PM2.5年累计浓度为42.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4%;PM10年累计浓度为76.7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6%。
对陵东街点位3公里范围内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大气污染重点攻坚区域突出污染源及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制定了《2021年皇姑区中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对5大类、21个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重点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定期***,狠抓落实。
对陵东街点位三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及平房、车棚、门卫室等388户散烧户实施清洁化改造,拟采用清洁能源改造和政府招租等方式,解决散烧问题。
实施燃烧设施清单化管理。已建立2021年皇姑区燃烧设施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工作清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对锅炉房进行现场检查,对在用燃煤锅炉实行“一炉一策”监管,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3轮次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均无日均值超标问题,污染物达标排放。
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一律”和“七个百分百”,严格管理雾炮联网问题,每日定时启动雾炮系统,防止扬尘。工地泥土裸露部分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出入车辆必须清洗;主、次干道进行道路吸尘、湿扫、洗扫,配备专门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文储路404号宗达海绵厂院内沙场、佳苑别墅沙场等堆场点位的巡查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并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苫盖覆盖整改。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了《皇姑区2021年臭氧污染天气分级管控方案》,已实施九周臭氧管控,其中8天实施了臭氧特别管控措施。管控期间检查工业企业280家次,检查餐饮企业1554家次,检查加油站214家次,检查工地56家次,检查汽修厂418家次。按照行业指南,结合排污许可要求组织11家企业编制了“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每周进行一天入户抽测工作,同时加大规模化运输企业、邮政物流企业、工业企业运输车辆入户监督抽测执法力度,每周报送查处车辆情况。继续推进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车牌124个。
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继续建立和落实了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制,实行24 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实现了秸秆禁烧“零火点”。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基本杜绝了露天焚烧树叶、垃圾、杂草等违法行为。
来源: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